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定义及处罚标准
一、假冒注册商标名词解释
假冒注册商标名词解释: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下是假冒注册商标罪刑法名词解释:
1、本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单位犯罪实行双罚。
2、关于“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尚无明确的司法解释。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立案标准,结合其他情节进行确定。请参阅“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中的说明。
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定义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定义: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商标是商品的标记,是商品生产企业为了维护自己商品的信誉,使用文字名称或图形,经向国家商标管理机关申请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我国早在1950年就公布了《商标注册暂行条例》,1956年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由国务院公布了《商标管理条例》,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随后,国务院颁布了《商标法实施细则》。这些规定,对加强商标管理,维护企业信誉,鼓励企业开创名牌产品,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凡经国家商标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其他企业的商品信誉,同时也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正常的竞争秩序,必须予以惩处。
三、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假冒“SONY”商标专用权案件:当事人大连一家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在大连国际商贸大厦某市场影像专卖区销售假冒“SONY”牌摄像机电池、摄像机包、记忆棒。
另一当事人大连某贸易有限公司在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柜台销售假冒“SONY”牌摄像机电池。
经查,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9类电池等商品上的“SONY”商标,是索尼株式会社的注册商标,该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上述两个当事人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分别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
相关内容
最新发布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 集团企业在上海注册公司条件
- 东北代办房地产公司注册详情
- 2017年各省在校学生专利发明与创新大赛的排名情况
- 专利申请相关问题解释
- 微商产品注册商标流程及费用介绍
- 公司注册成功的好处
- 福建商标注册局地点介绍及办理申请书、申请表的流程
- 药店和药品商标注册类别及意义
- 上海展览服务公司注册流程
- 深圳分公司应该怎样命名
- 上海公司注册基本要素包括
- 南通黄金饰品外观款式专利权申请流程及其费用介绍
- 四大城市商标注册流程及价格详细
- pct专利申请相关说明
- 专利产品转让、购买的方法及好处
- 农产品商标注册流程及类别查询
- 数学实践版权页的信息及责任监印
- 加急商标注册时间和字数及价格
- 八戒知识产权文字logo商标注册要求及价格说明
- 香港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