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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建省厦门 南平 莆田市专利奖励评奖办法 申请资助理由

福建省专利奖励和资助详细

日期: 2017-06-07 整理编辑: 红小玄来源: 网络工商

一、2017年福建省厦门专利奖评奖办法介绍

2017年福建省厦门专利奖评奖办法介绍:

1、为了做好福建省专利奖的评奖工作,根据《福建省专利奖评奖办法》(以下简称“评奖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福建省专利奖的申报、推荐、评审、授奖等活动。

3、福建省专利奖授予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中国专利的专利权人。

4、福建省专利奖的申报、推荐、评审和授奖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5、设立福建省专利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人,委员由省直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组成,专家人数比例应占50%以上。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办公室和专业评审组,评审办公室设在省知识产权局,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专业评审组由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和财务专家组成。

6、评审委员会职责:管理和指导省专利奖评审工作,确定拟奖励的专利项目、人员、等级,并上报省政府,决定专利奖评审工作中的其它重大事项。

二、南平申请专利资助理由介绍

南平申请专利资助理由介绍:

是为了保护发明创造的专有权,尊重发明人、设计人所付出的劳动,另一方面是为了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技和经济的发展。专利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其价值具有商品性,并可以进入交换领域,这就要求有一种法律制度《专利法》,将这样的发明创造及其价值进行保护。

三、莆田专利资助金额多少钱?

莆田专利资助金额多少钱?

1、莆田专利试点单位:每项发明专利申请的最高资助标准为申请费950元人民币,实质审查费2500元人民币。实际支出未达到上述金额的,按实际支出资助。发明专利申请的附加费(说明书附加费和权利要求附加费),按实际支出金额资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最高资助标准为500元人民币。实际支出未达到上述金额,按实际支出资助。

2、莆田专利示范单位:每项发明专利最高资助标准为5000元人民币。其中申请费950元人民币,实质审查费2500元人民币。实际支出未达到上述金额,按实际支出资助;其余部分用于对年费、登记费、维持费、印花税等费用的资助。附加费(说明书附加费和权利要求书附加费)按实际支出资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最高资助标准为500元人民币。实际支出未达到上述金额,按实际支出资助。

3、其他单位和个人:每项发明专利申请的最高资助标准为申请费950元人民币,实质审查费1200元人民币。实际支出未达到上述金额,按实际支出资助。发明专利申请的附加费(说明书附加费和权利要求附加费),按实际支出金额的半数资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最高资助标准为150元人民币。实际支出不足上述金额,按实际支出资助。

4、单位申请人当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00件以上(含100件)的,从第101件申请起,对当年申请的发明专利每项再资助1000元人民币;对当年授权的发明专利每项再资助1500元人民币。受理单位对申请资助专利的申请条件有异议的,可暂缓资助,直到该专利初审合格后再予以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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