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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的优先权指的是?概念及分类 原则 作用 意义 名词解释 例子

专利优先权的相关概念

日期: 2017-06-07 整理编辑: 清泉来源: 网络工商

一、专利优先权的相关概念

专利优先权的相关概念:

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专利优先权的目的在于,排除在其他国家抄袭此专利者,有抢先提出申请,取得注册之可能。

二、专利权名词解释

专利权名词解释:

专利权(Patent Right),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我国于1984年公布专利法,1985年公布该法的实施细则,对有关事项作了具体规定。

专利(patent)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专利是世界上最大的技术信息源,据实证统计分析,专利包含了世界科技信息的90%-95%。

三、专利优先权的原则和例子

专利优先权的原则和例子,如下介绍:

1、优先权原则是专利申请原则之一。包括国外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

优先权的主要内容是,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前者为国外优先权,后者为本国优先权,两者在适用的专利类型、申请地点上,都有所不同。优先权的实际意义是,以其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日为判断新颖性的时间标准,第一次提出申请的日期,称为优先权日,上述特定的期限,称为优先权期限。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第一次申请被放弃或驳回时,其优先权仍然存在。优先权可以转让,即可以随专利申请权一起转让。

2、举例说明:甲于2006年10月31日在美国申请某项发明专利,他又于2007年10月20日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美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原则,中国将其在美国申请的日期即2006年10月31日作为他向中国申请的日期,如果在2006年10月31日至2007年10月20日期间,有人在中国就相同的主题申请专利,中国专利局不予受理。这就是国外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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