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专利优先审查的程序、理由、办法及缴费情况
日期: 2017-08-04 整理编辑: 清泉来源: 网络工商
一、实用新型专利优先审查说明
实用新型专利优先审查说明:
1、实用新型专利优先审查适用哪些申请或者案件?
(1)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复审。
(3)实用新型专利的无效宣告。
2、提出实用新型专利优先审查请求的时机是什么?
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请求优先审查的,应当在申请人完成专利申请费缴纳后提出。
二、专利审查的三条性质
专利审查的三条性质:
1、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三、专利优先审查的理由
专利优先审查的理由:
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技术领域的重要专利申请。
2、涉及低碳技术、节约资源等有助于绿色发展的重要专利申请。
3、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4、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